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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大通县法院
化解矛盾纠纷护航“一号水利工程”
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近日,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处一起涉引大济湟工程民事纠纷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为青海省一号水利工程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二原告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国家电网青海分公司等单位审批备案,于2016年12月投资12万元修建了一座容量为10.6千瓦的小型光伏发电站,2017年5月正式并入国家电网,并签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低压发电合同。二原告认为被告修建的引大济湟工程西干渠4号渡槽挡住了其建成的发电站的采光,后经二原告通过多方维权无果,双方因此形成纠纷,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光伏发电收益。
据了解,该案立案后,法官积极行动,坚持把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统筹推进,通过查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学习相关知识,在庭前以电话沟通、微信视频的方式对当事人释法解疑,并运用“夜间法庭”线上调解的方式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诉讼服务,坚持法理情相结合,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解决矛盾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具体问题解决中体现大局意识、为民情怀和担当精神,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治效果同时,为青海省一号水利工程顺利实施保驾护航。